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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企业申报条件及优惠政策

发布:2024-07-03 09:29,更新:2024-09-25 08:00

在当今快速发展的科技时代,高新技术企业已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和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为了鼓励和支持这类企业的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条件及所能享受的优惠政策,帮助您的企业把握机遇,激发创新活力。


高新技术企业是什么?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包括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八大领域。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依据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高新技术企业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01

享受所得税率缴纳优惠

享受所得税率缴纳优惠。高新企业减按 15% 的优惠所得税率纳税,即在原25% 的基础上降低了十个百分点。

02

科技创新资金支持

获得北京市各区的科技创新资金支持,补贴金额10万—50万不等。

03

延长亏损结转年限

延长亏损结转年限。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Zui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04

落户积分

北京市人才落户积分加分。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


01

企业注册1年以上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一年以上。

02

知识产权所有权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 专利:发明、实用新型、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

• 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 植物新品种、guojiaji农作物品种

• 软件著作权

03

产品服务领域范围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包括: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八大领域。

04

科技人员比例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05

研究开发金额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① Zui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② Zui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③ Zui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06

高新技术产品收入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07

企业创新能力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综合指标达70分以上)

• 知识产权  30分

•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  20分

•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0分

• 企业成长性   20分

08

无违法行为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受理机构,并向受理机构(各区)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0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02

营业执照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03

知识产权、科研项目相关资料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

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

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04

高新技术产品说明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05

企业员工说明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06

研究开发费用说明

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07

财务会计报告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08

年度纳税申报表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


申报前请企业先行查阅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官网通知公告栏《关于启动2024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https://kw.beijing.gov.cn/art/2024/4/2/art_736_674468.html)后按程序开展申报。

01

自我评价

企业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判断是否符合条件。

02

注册登记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认定机构。认定机构核对企业注册信息,在网络系统上确认激活后,企业可以开展后续申报工作。

03

线上申报

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选择“法人登录”后“高企认定申报”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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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现场提交资料

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至各区受理部门。

05

专家评审

认定机构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根据企业主营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所属技术领域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

06

认定报备

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及综合审查意见(可视情况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确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07

公示公告

经认定报备的企业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认定时间以公示时间为准,核发证书编号,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企业名单,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特别提醒:根据《工作指引》要求,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须在每年5月底前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填报路径: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火炬统计调查﹣自然人/法人登陆﹣企业统计(即统计年报表)/高企发展情况(即年度发展情况报表)﹣数据管理﹣填报。

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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